2010年6月29日 星期二

用者自付

聽老闆話因為用者自付呢個原則 令到IT dept.係一間公司唔會變成cost center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前一兩日有個post 話某一個客買左 iMac 之後某同事幫手用email transition

由PC outlook既email( 連attachment ) 搬到 iMac度 ..

如預期一樣 真係出左事

如今果個客每一次出trip都有PC 跟身… 而每次佢返黎都要sync一次…

經過幾分鐘Research過 發現PC > mac 係異常麻煩既事 (雖然有software 幫手 不過要比錢)

呢單無錢收 仲要搞咁多野 而係公司無人識mac (除左詩雅同我 which is left / is leaving)

花咁多時間同人力 只係為左做多"少少" 呢個可以叫做"用者自付"呢?

以老闆既說話 點會唔可以說服到客唔買iMac ? 

點解唔可以劃一條清楚既綫呢 例如我做到呢度就停 要做多"少少" 我要開始charge

如果一直無限期咁做多"少少" 唔蝕錢都奇啦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