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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一兩日有個post 話某一個客買左 iMac 之後某同事幫手用email transition
由PC outlook既email( 連attachment ) 搬到 iMac度 ..
如預期一樣 真係出左事
如今果個客每一次出trip都有PC 跟身… 而每次佢返黎都要sync一次…
經過幾分鐘Research過 發現PC > mac 係異常麻煩既事 (雖然有software 幫手 不過要比錢)
呢單無錢收 仲要搞咁多野 而係公司無人識mac (除左詩雅同我 which is left / is leaving)
花咁多時間同人力 只係為左做多"少少" 呢個可以叫做"用者自付"呢?
以老闆既說話 點會唔可以說服到客唔買iMac ?
點解唔可以劃一條清楚既綫呢 例如我做到呢度就停 要做多"少少" 我要開始charge
如果一直無限期咁做多"少少" 唔蝕錢都奇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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